一、申請注冊商標被駁回怎么申訴?
申請注冊商標被駁回的不能直接申訴,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情形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商標權取得的條件是什么?
(1)商標標識的設計必須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要素中的一種或幾種構成。
(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應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
(3)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屬于商標法所作的禁止性規定范圍。
(5)應依法向商標局申請注冊,未經注冊,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標權。
申訴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對于商標申請人來講,商標申請人對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結果有爭議的才能申訴,而且二審的判決一般就是最終判決,最高院不會隨隨便便去啟動申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