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是否還能領取年度獎金嗎?
員工離職后是否還能領取年終獎,要看勞動合同或單位規章制度是否有規定。有兩種情況:
一、未約定勞動合同或者未約定單位規章制度的,辭職員工上一年度工作滿一年的,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則,他完全有資格參加年終績效考核,領取年終獎。只有在員工離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拒絕支付年終獎,這是違反同工同酬原則的。
二。勞動合同或者單位規章制度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單位規章制度執行。一般來說,年終獎的發放屬于用人單位自主管理的范疇,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決定年終獎發放的條件、金額、時間等具體事項。如果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等文件中明確規定年終獎歸公司所有的特殊福利,是否支付和支付的金額需要考慮公司目前的福利和個人績效,它不包括在員工的范圍。;薪水,并且規定在年終獎發放前離職的員工不能享受上一年度的年終獎,那么用人單位如果不支付離職員工的年終獎,可以獲得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