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建議拍法拍房?不建議用拍賣買房的原因是風險大,而且拍賣的房子質量沒有保證,收房難,成本不明確,戶籍問題普遍。
1.法院委托拍賣機構拍賣時,一般只會對明顯的瑕疵進行簡單描述,不會反映房屋隱藏的質量問題。
2,因為買賣不破租約,帶租約意味著即使房子在你名下,也要等到租約到期才能搬進去。如果你面對的是十年以上的租期,那么在可預見的未來,房子是可以關閉的。
3.由于拍賣行過戶的稅費都是由買家承擔的,所以拍賣行在拍賣前是不會透露交易情況和房屋性質的,有些房子涉及的稅費非常高。
4.對于拍賣行來說,法院只負責產權轉移,不負責買方的結算。如果原主人拍賣行的s戶口沒有遷出,買家購買拍賣行后不一定能落戶。